为什么现在商标注册越来越难了?

2023-10-13 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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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可能是很多企业或者个人在注册商标过程中会发出的感叹。


在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自己想了很多名称,但是一查都有近似商标已经在先注册了;或者明明原来很容易的就注册了,但是现在申请的却都被驳回了。


我想可能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根据商标局的统计,截止2023年第二季度全国商标累计申请3389717件,累计注册1957343件,累计有效注册量42177080件。


商标申请和注册的体量巨大,各类的中文汉字、英文甚至图形设计,各种组合是有限的,而《商标法》规定,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


2、商标审查越来越严格。根据《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国常用汉字共3500个,但并非所有的汉字组合均能申请注册。


我国《商标法》对禁止注册与使用的标识有明确的规定——

第十条 

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虽然商标注册越来越难了,但是我们依然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提高注册成功率,比如:

在申请前先进行商标的查询,评估商标注册可能性;积极结合撤三、无效、异议等手段排除在先阻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