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阅读
什么是「一案双申」?
对于具有形状、结构的发明创造,既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也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可以根据其技术方案自身的特点、重要程度、紧要程度及保密程度,选择单独申请发明专利、单独申请实用新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如果申请人选择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我们将这种申请专利的方式称之为一案双申。
01
相关法条
《专利法》第二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第九条——
“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02
一案双申的定义
专利一案双申,也叫一案两报、专利套餐申请、双报等,指申请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同日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两件专利。一般来说,实用新型相对于发明授权更快,可以尽早地维权。等发明经审查满足授权条件后,再放弃实用新型以获得发明专利权,或通过修改发明的方式获得授权而无需放弃实用新型。
03
一案双申的优点
01
实用新型相对于发明审查标准较低,有利于通过实用新型在前期获得较大的保护范围;
02
实用新型授权早,可尽早保护发明创造成果,尽早维权;
03
与仅申请实用新型相比,一案双申使得技术方案存在获得发明专利保护的机会。在一案双申中如果实用新型专利先获得授权,则申请人可取得10年的保护期限 ,如果发明专利也获得授权,则申请人可以放弃之前的实用新型专利而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保护期限则延长至20年。而且,由于发明专利经过了实质审查,其稳定性较实用新型专利有一定提升,可以更有效地保护申请人的发明成果。
04
与仅申请发明专利相比,一案双申中的发明可不必因急于授权而限缩过多保护范围,从而无法争取更大的专利保护范围。
05
可延长主动分案的时间。
04
一案双申的缺点
1
丧失申请快速审查的机会。当前专利的快速审查通道包括优先审查和快速预审,而一案双申专利是不能通过优先审查和快速预审进行加快审查。
2
申请人需要支付发明和实用新型两件专利申请费用,同时要支付实用新型的维持费直到发明专利获得授权,会增加申请成本。
3
如经审查发明满足授权条件,需要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才能获得发明专利权,或在不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情况下,修改发明的保护范围以获得发明专利权,这就有可能延长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
4
一案双申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结论可能对实用新型专利的稳定性造成影响。
5
一案双申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结论可能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结论造成影响。
05
一案双申的注意事项
1、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中存在相同范围的保护。也就是说,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不必完全一样,可以不同,但必须至少存在一项相同的权利要求。
2、确保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有效性。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而获得发明授权的前提是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因此实用新型专利权必须维持到发明授权之日。
3、虽然申请人提出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声明,但该声明并不立即生效,而是在发明获得授权时才生效。
05
避免重复授权的实践操作
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如上文所述,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实质审查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申请人届时需要对是否放弃实用新型进行选择。在实际操作中,发明人可根据实用新型及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产品的生命周期与专利保护周期的匹配度、是否存在可分离出来的技术方案等因素,考虑如何处理重复授权事宜。
01
放弃在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
以获得发明专利权
在一案双申中,此种方式为目前最常用的操作方式。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实质审查之后,其保护范围并没有被过多缩小,且在发明专利申请中没有可以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权利要求相区别的技术方案时,可以采用此种操作方式。
02
修改发明的权利要求
对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进行修改,使得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相区别,以同时获得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此种操作方式可以同时获得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若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实质审查之后,其保护范围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存在较大的实质区别,则可以采用此种操作方式。
03
主动撤回或视为撤回的手段
采用主动撤回或视为撤回的手段,撤回发明专利申请,以确保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有效。在避免重复授权处理时,此种操作方式较为少用,主要原因在于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仅为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的一半,企业更倾向于保护期限较长的发明专利权。但如果产品自身的生命周期较短或出于费用等因素考虑,也可撤回发明专利申请,以确保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有效。
综上内容,申请人可根据需求,在对产品的技术方案申请专利保护时,应根据技术方案自身的特点、重要程度、紧要程度及保密程度,取一案双申之长、避其中之短,根据发明创造的高度、产品的生命周期以及创新主体的专利战略,合理选择申请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