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专利被驳回了,还有救吗?

2024-05-08 11: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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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满怀期待地提交专利申请,却收到了驳回决定,这无疑是一记重击。别担心,这并非终点,而是一个新起点——通过复审程序,您的专利申请仍有“起死回生”的可能!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专利驳回后的应对之策,助您重拾专利权的希望之光!

Q1.


驳回决定是指——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专利申请后,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从而决定不予授予专利权的通知。这通常基于多种原因,如发明创造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或者申请文件撰写不符合要求等。


但不用担心,专利申请被驳回后,并非毫无转机,专利驳回之后还有一个救济程序——复审程序。专利复审程序指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的一种法定程序。

Q2.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行政部门(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驳回的决定不服,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请求复审。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这意味着,只要您认为驳回决定存在误判或有新的证据能够支持您的申请,就有机会通过复审程序重新争取专利授权。

Q3.


我们都不希望接到驳回,但是接到之后也不要太灰心,积极分析驳回原因,当您坚信自己的申请的专利技术方案本身没有问题,满足专利授权标准,但因审查过程中存在误解、信息遗漏或评估标准应用不当等情况导致驳回时,应当积极启动专利复审程序。复审不仅是对驳回决定的一种回应,也是修正错误、补充证据、强化论述的宝贵机会。

Q4.




1.提交复审请求



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专利申请人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2.形式审查



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将首先进行形式审查,确保请求文件符合法定要求。




3.实质审查



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原审查部门将重新审查申请,依据新提交的材料评估是否撤销原驳回决定。




4.复审决定



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复审决定。复审决定有两大类,一种是撤销驳回决定,专利申请将回到正常审查流程;另一种是维持驳回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作出的维持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进入后续司法救济程序。




5.专利复审后续的

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

Q5.


1、时间期限

提交复审请求的期限是在收到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复审请求。


2、请求人

复审的请求人,是被驳回申请专利的申请人,而且是全部申请人;若不是全部申请人,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后续会下补正通知,期满未补正则视为未提出。


3、请求客体

专利复审的请求客体,是指对专利局作出驳回决定不服的专利申请,也就是被原审查员驳回的案件,其他类型的案件是不受理的。


4、复审文件

复审的文件一般包括复审请求书,在请求书中需说明复审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复审请求书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不符合规定格式的,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或者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但经两次补正后仍存在同样缺陷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5、专业代理

专利复审是行政审查的最后一道保险,意见陈述需比实审环节更加谨慎,在进行专利复审时,申请人可考虑寻求专业指导,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师或律师准备复审材料,提高复审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