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不是“免死金牌”:从今麦郎“手打”风波看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红线

2026-04-17 17: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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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期今麦郎“手打挂面”事件引发的舆论海啸,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极具研究价值的样本。这起事件远非一次简单的公关危机,而是一场关于商标权边界、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企业合规经营底线的深刻法律博弈。


01

知产典型案例 | 案情简介

故事起因是2026年3月底消费者购买今麦郎“手打挂面”后,因未吃出手工面口感,质疑产品宣传。而今麦郎回应称,“手打”仅为注册商标,旋即引发舆论热议。4月1日,今麦郎董事长范现国发布视频回应,称“手打”商标于2006年注册,已使用20年,并宣布自4月2日起停止生产所有带有“手打”商标的产品。

今麦郎的几款产品包装都醒目突出了“手打面”、“手打挂面”字样,易使人联想到手工制作,而商标符号“®”却以极小字体标注在角落,难以察觉。

今麦郎2001年起便开始不断申请“手打”字样的商标,申请类别为第30类方便食品,大部分商标均已被核准注册,也就是说今麦郎是合法持有“手打”商标的专用权。


02

法律视角 | 商标使用中的合规边界

今麦郎“手打”商标事件的核心,并非商标是否注册,而是商标使用方式是否合规。尽管“手打”是注册商标,但其在产品包装上的突出使用方式,极易使消费者对产品的制作工艺产生误解。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以及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3.4条规定,应真实、准确,不得使用虚假、夸大等欺骗性的语音文字、图形、符号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色差、版面设计等方式,误导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司法实践早已对此类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早在2016年,就有消费者将销售“今麦郎、华龙系列手打面”的商家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退一赔十”,案号(2016)鄂0105民初2501号民事判决书:


这一判决明确了商标使用的边界:即便拥有注册商标,若使用方式刻意模糊商标与产品描述的界限,误导消费者,仍可能构成欺诈。

03

知产典型案例 | 案件启示

‼️律师提示:

当今麦郎试图用“这是注册商标”来规避责任时,舆论和法律的共识是:商标的使用不能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这一事件引爆了舆论风波,并引发了连锁式的信任危机。消费者开始纷纷质疑:今麦郎是否在其他产品上也玩了类似的文字游戏?这种信任的崩塌对品牌而言是毁灭性的。最终,今麦郎不得不亲手终结了那个耗费二十年心血打造、却建立在误导之上的“手打”品牌。

今麦郎事件为企业敲响了警钟:知识产权合规不仅是“注册”问题,更是“使用”问题。在监管日益趋严、消费者权利意识不断觉醒的今天,企业唯有坚守合规底线,方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