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培育项目经费申报政策

2020-10-19 14: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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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申报时间

年3月-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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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组织联合申报,一家服务机构与同一区域(设区)内6家培育项目单位或不同区域5家培育项目单位联合申报,各市(含辛集、定州市)市场监管局及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审核推荐。

(二)服务机构为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机构设立两年以上,具备丰富的相关经验,机构人数10人以上,拥有贯标内审员基础的人员。
(三)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组织,有较好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拥有至少一件发明专利或五件实用新型专利,对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需求迫切。
(四)上一年度已列入河北省知识产权贯标实施项目,但因自身原因未完成贯标工作任务的企业和服务机构,本年度不再接受申报。

02

项目红利


项目立项实施后补助相应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经费30万元(每家企业补助额度6万元

03

政策文件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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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