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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投诉维权有低门槛、低成本、易取证、强时效、法律效力弱于诉讼、实际效果显著等特点,在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运营过程中,应把握好电商维权机制,及时维护自身权益。”在日前举办的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维权与投诉应对活动上,深圳国海智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合伙人刘军锋表示。
刘军锋以京东平台市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则举例说,根据规定,严重违规行为包括:出售假冒商品、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发布违禁信息、商品质量不合格等。而一般违规行为包括滥发信息、重复铺货、不当发布商品信息、商品价格违规、发布不当营销类信息、不当发布信息、虚假宣传、描述不符、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等。而处罚措施为警告、违规公示、商品下架、商品永久下架、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参加营销活动、 单个商品搜索降权、全店商品搜索降权、单个商品搜索屏蔽、单个商品监管、删除商品、删除信息等。
据了解,立法及司法中对投诉材料的要求为:《电子商务法》规定,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知识产权权利证明及有效的权利人信息;能够实现准确定位的被诉侵权商品或服务信息;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要求电子商务平台采取的具体措施;通知真实性的保证等。通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通知涉及专利权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要求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交技术特征或设计特征对比的说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等材料。
此外,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在司法与立法层面上对避风港规则进行修正,主要变化有:必要措施的多元化;“反通知—恢复—等待期”规则的变化;错误通知和恶意通知的责任;专利法修改草案提高了电商平台专利投诉门槛。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反通知—恢复—等待期”规则的重大变化。刘军锋表示,《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中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后,应当立即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可以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同时将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转送权利人。《电商法》中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将平台内经营者提交的不侵权声明转交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在2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交的人民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受理通知书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下架措施。
当前,法律法规和电商平台管理规则日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逐步加大,处罚加重,权利的稳定性和保护范围比以往更加重要。
“修炼内功坚持自主创新是长久取胜之道。”刘军锋表示,企业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新品上市前完成知识产权布局工作。运用知识产权所包含技术、产品、作品、经营等信息,促进差异化微创新。建立与专业知识产权代理人有效沟通机制。利用已经失效的公共IP(失效专利、国风故事、国学文化等)。
刘军锋表示,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是更有利于电商平台维权的专利类型,企业应避免在宣传、销售后申请,在申请前也要做必要的检索,保证能够拿到正面评价报告。此外,实用新型专利挖掘尽可能多的替代方案,布局申请。不要一味压外观设计重要功能部分则要做类似扩展设计,以做成系列申请。
“在商标布局方面,爆款出现后,尽快扩展商标注册类别。开创品类时,将通用名称注册商标。如果企业急于开店,购买商标更稳妥。做跨境电商前,先注册各国商标。将宣传文案的关键词进行防御性商标注册。”刘军锋表示,在著作权布局方面,企业应对重要设计进行强化自主设计。非重要设计部分可以是一定程度借鉴的自主普通设计(网络元素、几何元素图,尽量不用网络上直接下载的摄影图片、美术图片),借鉴公共IP形成自主设计(国学文化、国风设计、国外公共IP等)。此外,商品包装、店铺宣传、营销文案中的显著区别性图片一定要登记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