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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每年9月-10月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含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人为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情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1.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且专利已实际运用实施; 2. 专利权有效, 无权属纠纷; 3. 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 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和省专利奖; 5. 一项专利仅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项目红利 一等奖奖金5万元 二等奖奖金2万元 三等奖奖金1万元 政策文件 了解详情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