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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每年3月-4月
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为省内注册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等法人单位。
2、依托单位是企业的,应是规模以上企业,建有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上年度科技经费投入≥200万元;依托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的,须与省内2家以上企业联合共建。
3、依托单位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或专有技术,有产学研合作的基础,具备组织和承担科技创新项目的能力,具有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经验,能整合相关创新资源。
4、依托单位能够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经费、仪器设备支持,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技术创新中心的责任。
5、技术创新中心拥有创新能力强的研发团队,固定人员≥20人。
6、具有满足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发展需要的科研办公场所、科研仪器设备、中间试验和检验检测能力。
7、技术创新中心的名称、研发方向、研发内容明确具体,建设发展目标科学合理,《实施方案》经过了专家论证。
8、联合共建技术创新中心的,依托单位与共建单位签订有共建协议,确定联合共建的方式、人员、任务分工以及各自权利和义务等。其中,依托单位自身的科研条件、研发人员、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必须占到60%以上。
9、当地政府或发文管理部门承诺为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及条件保障。
项目红利
政策扶持,鼓励奖励,政府推广
政策文件
《河北省科技创新平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年)》《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及当年申报通知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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