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新认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补助实施细则

2020-10-23 16: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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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唐山市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01

项目红利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补助。


同一单位同一事项在政策实施期内符合申报两级以上资金补助的,对先获得较低资金补助的,之后又获得较高自今年补助的,按较高标准补足差额。


支持资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对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支持资金的行为,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02

政策文件


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修订)〉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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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