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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每年7月-8月
申报条件
在唐山市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人才培养和企业培育等工作的各类创新创业项目,重点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等重大战略,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业、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与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先进环保产业、未来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研究项目。
资助对象主要包括:
(一)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百人计划”人选等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各层次人选(含不在管理期的人选)创新创业项目。
(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在站博士、专家服务基地服务专家等人才平台创新项目。
(四)留学归国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我市创办企业或科技创新的项目。
(五)高技能人才(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解决生产性关键难题,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等方面的技术革新项目。
(六)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省级以上人才称号)在各领域破解关键技术和制约学科发展瓶颈的创新项目。
(七)符合唐山市产业发展需求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申报人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且为所申报项目的负责人。近三年内已获得省市资助的申请人及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不在受理范围。
项目红利
资助经费
对申报并通过专家评审确定的人才项目,按重点资助、一般资助、小额资助三个类别分别给予资助。
重点资助。
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特别优秀项目50万元。申报项目研究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且研究方向符合唐山市产业体系,应用前景广阔,有很强自主创新的项目;或在唐山市区域内创办企业,且申报人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股东(股权比例不低于30%)、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其产业符合或引领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一般资助。
额度为5-10万元。申报项目研究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且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能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小额资助。
额度为1-3万元。申报项目在所从事行业中具有前期储备和成果支撑,创新性强。
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侧重于创业和理工类研究项目,小额资助侧重于社科类研究项目,根据项目的研究价值确定资助额度。
配套支持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在工作场所、生活条件、家属安排等方面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
受资助项目列入市级资助计划,在职称评审时按市级研究课题对待。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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