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2020-12-08 09:44:29

次阅读

来源:


申报时间

2020年8月17日--8月31日

01

支持重点

支持人工智能行业应用需求方与技术服务提供方开展深度合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重点在金融业、制造业、商业、物流、能源、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教育、交通、医疗卫生、园区、社区、助残养老、家政服务等城市和社会管理,加强人工智能与产业升级、城市管理、民生服务的融合发展。


02

申报条

(一)申请主体为深圳(含深汕合作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信用记录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单一主体牵头或参与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

(二)项目在深圳(含深汕合作区)建设,牵头申报单位须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需求方,可与人工智能技术、产品、服务或系统解决方案提供方联合申报。鼓励采用多种人工智能技术,或综合应用5G、虚拟/增强现实、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其他新技术、新产品融合应用的项目申报。

(三)项目所采用的技术、产品或系统解决方案应安全、可靠、可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利授权。

(四)项目已取得阶段性应用成果,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03

项目红利

政策扶持,鼓励奖励,政府推广

04

政策文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了解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