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奖励实施细则

2020-12-08 09: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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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唐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企业


唐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省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中小微企业


01

项目红利


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先获得较低奖励,之后在政策实施期内又符合较高奖励的,按较高标准补差计奖


同一企事业单位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奖励或补助。


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和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奖励资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对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支持资金的行为,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02

政策文件


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修订)〉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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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