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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唐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企业
唐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省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中小微企业
项目红利 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先获得较低奖励,之后在政策实施期内又符合较高奖励的,按较高标准补差计奖。 同一企事业单位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奖励或补助。 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和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奖励资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对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支持资金的行为,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政策文件 了解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