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阅读
随着国内外观设计申请量的增加,外观设计审查意见也屡见不鲜,其中不符合专利法第2条第4款和第23条第1款规定的审查意见明显增多,且此类审查意见多将某一整体设计或区别设计归结为惯常设计,如下我们以实际案例来说明此类审查意见的答复思路与技巧。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立体图
主视图
从该产品的实践来看,设计者的初衷一般为简单、实用和美观,且本类型的产品是比较成熟的产品,从产品的成本上来说,一般不会设计成很复杂的形状,所以不同申请人所设计的无线充电器在形状上不会有较大的突破性改变,往往都是以现有设计为基础进行改进型设计创新。
无线充电器在使用过程中通常是放在水平面上的,所以摆放的稳定性是消费者比较在意的设计要点,本外观设计在充电器的背部设有四个支脚,使无线充电器的摆放更稳定,且不容易对无线充电器的底面产生磨损,更容易得到消费者的青睐;
由于无线充电器的体积较小,具有易拿易放的特点,通常一只手便可以取放,所以无线充电器的外观的圆滑度直接影响取放时的手感,以及外观的美感,因此,无线充电器四个角处的圆弧度对消费者也会产生直接的视觉冲击效果。
授权通知书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立体图
该产品在应用时放置于水平面上,在功能相同的情况下,稳定性是消费者购买时主要考虑的因素,因此,本外观设计的底面面积明显加大,从而改变了侧面的弧度设计。
为了更好的说明本产品中的区别设计特征对消费者产生的直接视觉冲击效果,代理人首先引入了“设计空间”的概念,从血压计的应用场所、使用群体、产品成熟度及使用便捷性等角度来说明本产品外观设计的设计空间较小,一般消费者通常更容易注意到不同设计之间的较小区别;其次,从区别设计特征入手,通过对比六视图中不同设计要点,说明本设计中的较小区别特征能够表现出具有独特视觉效果的原因。
经过上述答复,本外观设计获得授权。
授权通知书
从设计空间(即设计自由度)的角度结合产品的实际特点,说明该类型产品设计的密集程度;如果产品的设计空间较大,则一般消费者通常不容易注意到不同设计之间的较小区别;如果设计空间较小,则一般消费者通常更容易注意到不同设计之间的较小区别;以此来判断区别设计特征是否会对消费者产生直接的明显的视觉冲击效果。
站在普通消费者的角度,通过对比分析的形式来阐述和证明本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常规设计的不同设计特征,并说明不同设计特征具有的独特视觉效果。
提供研发证据来证明本设计是通过设计者的创造性劳动研发出来的,并不是审查员所说的现有技术或者惯常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