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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成功值得吃顿大餐庆祝一下,但许多朋友认为拿到商标注册证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
商标拿到手后,还有很多事项需要注意,以此保证自己合法合理地使用商标权,也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商标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商标法》第49条第2款规定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成功注册后一定要快快用起来,并且在使用的过程中要注意留存使用证据,比如商品包装、宣传材料、销售合同及发票等等,证据材料上别忘了要体现商标和时间,这样能有效防止商标被他人撤销掉。
《商标法》第49条第1款规定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如果商标申请时是黑白的,在使用中可以更改为彩色;但假如商标是以彩色申请的,则不能变更色调。
使用中随意更改商标,属于对商标的不规范使用,不仅有可能削弱商标的显著性,甚至会影响到商标的稳定性。
如果企业更改了名称或地址,必须尽快提出商标变更申请。如不办理商标变更,不仅会妨碍商标的转让和续展等流程,甚至一旦商标被他人「撤三」(提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商标会因为权利人收不到商标局下发的通知书而被撤销掉。
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可以许可给他人使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注册的商标,应及时与被许可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许可备案手续。否则当出现纠纷时,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商标注册后,商标监控也要提上日程,为的是能及时发现与自己注册的商标近似高的商标。一旦发现处在初审公告的近似商标,权利人应在公告期内对其提出异议,避免自己商标的显著性被稀释。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极大可能会出现越来越多的业务,业务范畴也越来越大。商标有不同的分类,想要在注册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应另外申请注册。
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商标权人应在有效期届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有六个月的宽展期,但会产生额外费用。所以,权利人应多多关注自己注册多时的商标,只要注册满九年就能着手续展了,切忌出现期满未续展的情况。未续展的商标将被宣告无效,给品牌运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有关商标注册的后续事项万万不能忽视,只有合理使用、积极维护、打击侵权,才能保证商标权利稳定,品牌运营顺利,企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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