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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宜早不宜迟,商标缴费是其中重要的一环。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局党组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缩减商标注册周期,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了商标申请缴费期调减的通告。
▲ 缴费期由15日压缩至7日,未按期缴费不予受理 下面国海智峰流程团队为您介绍一下商标缴费的相关事项: 01 商标缴费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 02 商标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依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号文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文件。 ▲ 商标缴费标准一览表 03 商标缴费方式 为贯彻落实商标便利化改革目标,进一步简化商标业务缴费流程,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各项商标业务均可通过线上缴纳费用,线上领取票据,建议当事人和代理机构采用网上缴费,具体方式如下: 自2019年12月30日起提交的申请,商标申请当事人及代理机构应自收到商标局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其中,国内业务发放《缴费通知书》,国际业务发放《商标国际注册缴费通知书》。 01 #申请人#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勿需自行缴纳,由接受委托的代理机构按规定代为缴纳费用。 1 代理机构已经在网上申请平台注册正式用户的,所提交申请的缴费通知书无缴费码,须登录代理机构账户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在线支付。 2 代理机构未在网上申请平台注册正式用户的,须在网上申请平台注册简易用户后凭缴费码进行在线支付。 02 #申请人# 直接办理 1 申请人通过网上方式提交申请的,缴费通知书无缴费码,须登录提交申请的账户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在线支付。 2 申请人直接在商标局注册大厅、中关村办事处、京外商标审协中心、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或者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申请的,收到缴费通知书后须登录注册网上申请平台用户凭缴费码在线支付缴纳费用,未注册网上申请平台正式用户,可以注册简易用户缴纳费用。 03 #特殊情况# 适用缴费通知书有缴费码的,但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通过该缴费码在网上申请平台完成缴费的,可采用以下方式缴纳费用: 持有缴费码的缴费通知书 通过银行汇款缴费 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银行账号:7111410182600018867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富力支行 特别注意:汇款人汇款时应当在附言中只填写缴费码,并将缴费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汇款单位公章或汇款人签字)、银行汇款回单邮寄至商标局,寄发邮件邮戳日期视为缴费日期(邮戳日期不清的,需提供邮局证明),由于未按要求填写并邮寄材料的、汇款金额不足的、缴费超期的视为未缴费,所提交申请依法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财务处(规费)收 联系电话:63218500-6 邮编:100055。 当事人直接在商标局注册大厅交文 持缴费码的缴费通知书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缴费 1 现金方式: 申请人可持现金到商标注册大厅缴费。 2 pos刷卡方式: 申请人可持银联卡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缴费。 3 微信、支付宝方式: 申请人可到商标局注册大厅扫码缴费。 4 支票方式: 北京市、天津市的申请人可提交与商标业务申请人一致的银行转账支票到商标注册大厅缴费。 5 银行汇票方式: 非北京市的申请人可提交与商标业务申请人一致的银行汇票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缴费。银行汇票在申请人提交后需在北京等待两到三个工作日,银行将款项解付后方可办理。 在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受理窗口直接办理 并通过网上方式提交申请 可以持有缴费码的缴费通知书到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窗口,根据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窗口出示的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中的二维码缴纳费用。 04 缴费时间 01 当事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正式或简易用户)缴费的,须在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缴费用户在线向商标局缴纳费用。 缴纳费用时间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收到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时间为准,超过系统开放时间未收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反馈信息的,视为该订单未提交。 02 当事人或代理机构应自收到商标局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期满未缴纳的,商标局不受理其申请。(商标局通知自2021年9月29日之后申请的商标,缴费期限由15日缩减为7日。) # 国海智峰提醒您 # 缴费期限的缩减,将大幅度缩了商标申请期限,加快商标申请效率,同时也增加了企业对商标缴费的关注度。但是,一旦企业逾期未缴费,则需重新提交,这样会浪费企业宝贵的时间。 在国家越来越重视商标申请的大环境下,申请商标注册可以委托专业高效的代理机构,不仅缴费更为快捷并且能为您监控缴费时限。 - 正文结束 · 感谢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