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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专
利
奖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
该办法明确江苏专利奖由省政府设立、由省政府成立江苏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奖励范围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等专利项目,每两年评选一届。
01
奖项设置
设江苏专利金奖、江苏专利银奖、江苏专利优秀奖和江苏专利发明人奖。
每届授予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20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
02
申报条件
# 条件一
申报主体应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主要发明创造活动和常住户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为多个的,需全体专利权人同意申报;
# 条件二
申报专利为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
# 条件三
专利创新性强、质量高、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
# 条件四
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03
申报方式
申报参评江苏专利奖采取推荐方式。
下列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推荐:
1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
省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
3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3
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残联、省工商联等省级群团组织;
3
省级相关行业协会。
04
申报好处
好处一
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对获得江苏专利金奖的专利权人,给予每项3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江苏专利银奖的专利权人,给予每项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江苏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给予每项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每人2万元的奖励;
好处二
在单位科研实力评估、提高品牌影响力、进行荣誉宣传、产品销售等方面具备重要意义,有利于企业发展;
好处三
获得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的奖金奖励给获奖个人,所在单位将获奖情况记入其本人档案,为申报各类人才项目,享受政府补贴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