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阅读
“
产品被侵权?!
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消费者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对产品实用性的需求了,富有美感的产品往往更容易得到市场的青睐,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而一项高颜值的设计往往汇聚、倾注了设计人员大量的心血,但其仿制难度往往相对较低,导致许多厂商直接进行仿制,进而外观专利侵权案件时有发生。
一般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厂商都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进行保护,当专利权人发现市场上存在疑似侵权产品时,即可进行专利权的维权行动了。
#
那么专利权人如何判断产品是否侵权呢?
1、确定专利权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基础。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由此可知,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不是单纯的外观设计,而是与产品结合的外观设计。从这一意义上说,受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载体,不能脱离产品而存在,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包含外观设计及其所依附的产品两个因素。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3、将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对比,判断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外观设计相同是指构成外观设计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和颜色及其组合完全一致;外观设计相似是指使用该外观设计有可能引起混淆,使人们误认为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是专利产品。
这一判断通常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根据对比,可以得出如下三种结果:
1
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那么则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2
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
3
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相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
在判定专利侵权成立后,
如何计算外观设计侵权的赔偿数额呢?
有如下四种计算方法:
1
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此方法的计算公式为:专利权人因侵权产生的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
2
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此方法的一般计算公式为:侵权产品销售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
3
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具体为“几倍”专利法中没有规定,但根据最高院审理专利纠纷案件司法解释(法释2001第21号)的规定,确定为1至3倍。
4
法定数额赔偿。专利法规定了赔偿上限为100万元,下限为1万元的法定赔偿范围。
此外,利用上述前三种方法计算专利侵权赔偿数额时,一般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一般包括调查取证费用、聘请律师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