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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企业中的技术人员对待自己的技术往往存在两种心态:第一是充分自信,认为自己研发的技术在行业内闻所未闻,属于突破性进展,可以达到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第二是对于自己做的研发没有保护意识,认为都是在现有技术基础上的优化调整,无法申请专利。
上述两种心态都不利于将自己的劳动成果转变成专利进行保护。那么,应该如何正确认识专利,并且发掘专利呢?
第一:对于第一种心态——
建议技术人员在项目启动之前或者项目进行过程中进行相关现有技术的检索,避免重复研发,因为很多技术在行业内没有落地之前,就已经做了专利布局。
第二:对于第二种心态——
需要知道的是专利是否能够申请,取决于你的技术是不是有进步,通常技术人员在优化技术的过程中,会对材料、结构、零部件做出更换或者调整,而这些改动只要最终带来了积极地效果,那么就有很大可能是能够申清专利进行保护的。
技术人员往往认为在改进的过程中都是根据实际需求在现有产品中做的优化,没有付出什么创造性劳动,无法申清专利,其实不然!世界上大部分的技术都是用现有技术组合而成,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不止要考虑技术方案,还要考虑技术效果,如果优化后的技术方案至少能产生实质性特点和进步,那么,该项技术就是具备创造性的。
再比如,专利审查指南指出“在进行组合发明创造性的判断时通常需要考虑:组合后的各技术特征在功能上是否彼此相互支持、组合的难易程度、现有技术中是否存在组合的启示以及组合后的技术效果等”组合发明指的是将领域内的几项技术整合到一起,通俗的讲,只要不是这些技术放在一起就能使用,而是需要技术人员根据实际的应用场景做出相应的改动,那么,这样的技术也可能是具备创造性的。
在检索时,明确自己要解决的问题,看现有专利中有没有解决相同的问题,然后通过技术方案和最终效果这两点去判断自己的技术是否具备创造性,这两点中只要有一点强于现有专利都是有机会进行挖掘和申请的。
综上,在做重要技术研发之前需要先做检索,避免白白浪费成本投入;在对待技改技术上,我们需要找出技改的点,是哪些变化带来了优点,那么针对这些改动点就可以进行检索和挖掘;无论是购买的现成零件加入设备中,还是对零件做出的尺寸调节、形状改变,只要是取得进步的都是可挖掘的对象。
其实,任何的技术革命都不是突然之间出现的,都是在不断地改进,一代代优化中所得,所以,这些中间代产品同样值得我们去发现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