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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每年3月-4月
申报条件 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每年相应期间通过自主专利权质押获得一年以上银行贷款、且将贷款用于与专利生产能力建设有关投资的科技型企业。 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每年相应期间利用自主专利购买保期一年以上专利保险产品的企业。 项目红利 (一)采用专利权质押单一方式获得贷款的,对第一年贷款按照不超过合同约定实际贷款利息的50%给予融资企业补助。 (二)采用专利权质押附加其他担保组合方式获得贷款的,对第一年专利权质押部分按照不超过合同约定实际贷款利息的50%给予融资企业补助。 (三)同一补助年度内,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的企业,获得的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对第一年专利保险保费给予全额补贴,必要时可根据预算规模调整补助比例。同一单位续保的同一专利同一险种保费不予补助。每个企业补贴总额度不超过5万元。 政策文件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专利保险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了解详情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