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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项目红利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后补助经费。
同一单位同一事项在《政策》实施期内符合申报两级奖励补助的,对先获得较低奖励补助的,之后又获得较高奖励补助的,按较高标准补足差额。
支持资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对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支持资金的行为,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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