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

2020-10-29 11: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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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申报时间

每年7月-8月

01

申报条件


(1)有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或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


(2)具备产品设计及主要关键部件制造、组装能力;


(3)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性能、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产品具有节能、节材、环保等特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得标志性突破;


(4)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5)通过省级及以上检验机构检测;


(6)成套设备应是近两年定型生产并销售的首台(套)技术装备产品;


(7)关键核心零部件必须是列入国家重大专项及重大工程等国家级项目的产品。


02

项目红利


政策扶持,鼓励奖励,政府推广

03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的通知


关于评定2020年度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通知

了解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