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两化融合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2020-11-05 10: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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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河北省两化融合重点企业申报: 每年2月-4月


01

申报条件

支持对象条件





在唐山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唐山工业发展重点方向。


已经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支持资金不再予以重复支持。

项目条件





申请专项支持资金的项目为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及以上的在建项目或本年度已完工项目;


企业上云项目为当年发生的服务费用(无资金限制)。


02

项目红利


设立1000万元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两化融合试点企业、平台、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唐山市两化融合服务支撑机构,给予30万元奖励;


鼓励支持企业上云,对通过认定的企业上云项目年服务费用的50%予以补助(最多1万元)。


同一事项获得国家和省级荣誉的只奖励国家荣誉。


03

政策文件


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修订)〉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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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