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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每年7月
申报条件
标准项目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各等级奖项评审标准如下:
一等奖:
标准所包含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聚焦原始创新技术、集成创新技术或重大瓶颈问题,创新性突出,标准实施后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健康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利益有重大作用;
二等奖:
标准所包含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创新性明显,标准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健康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利益有很大作用;
三等奖:
标准所包含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聚焦具体产品、服务、工艺和管理创新,创新性比较明显,标准实施后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健康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利益有较大作用。
组织奖不分等级。申报组织奖的单位,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组织机构的工作规划、计划,在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中贡献突出,有效促进相关行业、领域的发展;
科学运用标准化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创新性成果;
注重标准化人才培养,具有一支结构合理、稳步发展的标准化人才队伍;
在标准化科研、标准化教育、标准制修订、标准推广实施和国际标准化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取得重要创新性成果,贡献突出。
个人奖设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申报个人奖的人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政治坚定。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化规章制度;
作风过硬。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业绩显著。
热爱标准化事业,有较强的专业素养,求实奉献,勇于创新,具有较高威信或影响力,取得公认的业绩。
终身成就奖候选人
应当在标准化理论研究、标准研制、标准推广实施、国际标准化或标准化综合管理、国际标准组织治理方面取得系统性、创造性的成就,为推动标准化事业创新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突出贡献奖候选人
应当在标准化理论研究、标准研制、标准推广实施、国际标准化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优秀青年奖候选人
应当在标准化研究与应用方面作出创新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突出的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参评组织奖的单位
近5年应当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事故,未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参评个人奖的个人,近5年应当无违法违纪行为,未担任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项目红利
政策扶持,鼓励奖励,政府推广
政策文件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了解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