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申报指南

2020-12-03 12: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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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申报时间

每年3月-5月

01

申报条件

绿色工厂





鼓励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绿色发展水平的行业中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及《通知》中绿色工厂评价有关要求)。请各地区按照制定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目标计划推进绿色工厂创建工作。每个地区推荐的绿色工厂不超过30家 


鼓励家用电器、纺织、医药、食品、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行业加快创建绿色工厂。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铜冶炼、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焦化、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02

项目红利


政策扶持,鼓励奖励,政府推广


03

政策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

了解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