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奖励实施细则

2020-12-03 12: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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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原则上每年度末启动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每年一次。


01

申报条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单位和企业。


02

项目红利


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单位和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同一企事业单位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奖励或补助。


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和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奖励资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对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支持资金的行为,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03

政策文件


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修订)〉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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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