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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根据相关奖项评定结果文件组织资金申报工作,每年一次。
申报条件
唐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首次获得河北知名品牌(产品类、服务类)的单位。
唐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首次获得质量效益型企业的单位。
项目红利 对首次获得河北知名品牌(产品类、服务类)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对首次获得质量效益型企业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同一企事业单位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奖励或补助。 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和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奖励资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对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支持资金的行为,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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