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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30日
项目名称及条件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
同一单位申报的系列标准或多项相近标准,视情况合并为一类标准并按一项标准予以资助。
由于标准发布与正式出版时间差等客观原因逾期未能申报2020年资助的技术标准,可申报本次项目。
申报主体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不含广州、深圳市下辖单位)。
经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于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按期考核验收通过的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申报主体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规划、标准制定、标准化活动组织、标准实施推广。
申报主体为粤港澳大湾区内依法注册设立的法人机构。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经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并召开成立大会的省级以上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
2019年度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工作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申报主体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不含广州、深圳市下辖单位)。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或备案的,在广东省举办的国际或全国性标准化论坛、重要学术研讨会等标准化活动项目。
申报主体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不含广州、深圳市下辖单位)。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引进现任或曾任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或秘书长以上的专家驻粤,工作时间在申报年度内累计达到3个月的。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或秘书长的。
对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授予“国际标准化专家工作室”的。
申报主体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不含广州、深圳市下辖单位)。
对能提供完善的培训计划、系统的培训课程、量化的考核指标和较多国际标准化交流实践渠道,经专家评审具备完成培训任务能力,可给予项目立项。
主要任务:
选拔培养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的中青年标准化骨干20至30人;
设置培养课程,包括理论培训、专业训练和实战训练等;
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EC/ISO/ITU)等国际标准化平台开展实践活动。
申报主体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不含广州、深圳市下辖单位)。
对能协助省级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的征集与审评、地方标准技术审查工作的,经专家评审,可给予项目立项。
主要任务:
协助组织开展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的省级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的征集与审评不超过2场;
协助承办省级地方标准的审定不超过80项;
省级地方标准文本备案材料的收集、并上传国标委和省市场监管局网站不超过80项;
省级地方标准文本编辑、印刷发行不超过80项;
组织地方标准文本技术审查不超过300项。
申报主体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不含广州、深圳市下辖单位)。
对能提供标准化公共服务、标准化科普、标准文化建设,推动社会管理标准化,实施标准化战略专资资金申报项目的征集与审评,以及省级地方标准文本印刷发行等标准化技术支撑工作的,经专家评审,可给予项目立项。
主要任务:
协助开展大湾区标准化研究工作;
协助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日常管理;
标准化改革及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
协助承办省级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的征集与审评;
协助省级标准化专家库管理,信息化技术支撑;
协助标准化资金的日常监管、绩效评价;
开展标准化科普、标准化文化建设;
承接日常标准化技术服务等标准化技术支撑。
申报主体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不含广州、深圳市下辖单位)。
实施标准化战略过程中确需资助的重大项目。
申报主体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不含广州、深圳市下辖单位)。
项目红利
政策扶持,鼓励奖励,政府推广
政策文件 了解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