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份不容错过的最新项目申请指南

2020-12-15 10: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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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份广东省、深圳市

不容错过的最新可申报项目申请指南

0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项目

时间

项目领域

2020/

12/20

面向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等“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以及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方向,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申报,申报数量不限。

项目

分类

项目条件
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二)主营业务符合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重视工业设计工作,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发设计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工业设计专项研发经费年支出额珠三角地区不低于5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不低于300万元,占企业研发投入总经费的比例不低于30%。

(四)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五)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六)工业设计中心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设计领军人物,以及一定规模和素质的工业设计人才队伍,设计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工业设计从业人员珠三角地区30人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七)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设计类专利、版权等15项以上或企业成立以来获得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等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奖项3项以上。

(八)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二)符合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四)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设计领军人物,以及一定规模和素质的工业设计人才队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珠三角地区35人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2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五)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全省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珠三角地区不低于5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不低于3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六)工业设计企业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设计类专利、版权等15项以上或企业成立以来获得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等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奖项3项以上。

(七)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工业设计基地申请认定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以及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设立的管理机构。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为地区经济和相关产业提供工业设计服务。

(三)须以我省现有产业集群特别是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为依托,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特色明晰,配套功能完善,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应用工业设计服务程度较高,在全省行业内有较强影响力。

(四)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五)已建成并投入运营1年以上,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珠三角地区入驻工业设计企业或企业设计中心20家以上,专职从事工业设计人员100人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入驻工业设计企业或企业设计中心15家以上,专职从事工业设计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六)工业设计基地内工业设计企业和企业设计中心近两年内获得授权设计类专利(含版权)50项以上,或获得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等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奖项10项以上。工业设计基地设计服务收入珠三角地区在3000万元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2000万元以上。

(七)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02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项目

时间

项目领域

2020/

11/23

12/23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项目不超过5项、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项目数量不超过10项。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部直属单位推荐的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项目不超过3项、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项目数量不超过5项。重庆南岸、江西鹰潭、福建福州、浙江杭州、江苏无锡5个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物联网)可独立推荐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项目不超过3项、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项目数量不超过5项,示范基地推荐项目需通过省、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推荐。

项目

分类

项目条件
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

包括物联网基础共性技术、前沿新型技术和重点行业应用可推广复制关键技术,平台类重点技术与产品。聚焦智能传感、先进通信、边缘计算、操作系统、网络安全、物联网检测认证等,着力促进物联网技术进步,提升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推动物联网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技术融合创新,为相关科技项目管理和专项组织实施提供项目储备。

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

包括车联网、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慧文旅、智能家居、环境监测等领域物联网集成应用的已建成项目,聚焦项目的示范效果、应用成效、产业带动作用等要素,具备模式复制和应用推广的基础条件。


03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项目领域
绿色建材

项目

分类

项目条件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管理

(一)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满足 GB/T 27065《合格评定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和RB/T 242《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要求》相关规定,具备从事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活动的相关技术能力。

(二)申请机构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共同审核、会商后,联合向国家认监委推荐。由推进办负责统一受理申请。

(三)获得资质的认证机构应依据《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实施通则》制定对应产品的认证实施细则,并按规定向国家认监委备案。

规范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


(一)完善我省绿色建材分级认证制度。推动绿色建材评价向分级认证转化。自发文之日起,有关认证机构不再受理认证范围内相应产品的绿色建材评价新申请。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绿色建材评价机构不再开展绿色建材评价业务。

(二)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实施。加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及认证目录》、《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目录》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建材生产企业申请绿色建材认证。《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及认证目录》内产品,依据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及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开展认证,认证结果等同于三星级绿色建材。《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目录》内产品,依据《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实施通则》(CNCA-CGP-13)实施认证,认证结果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

(三)规范应用认证标识。获得资质的认证机构应按照《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 2019 年第 20 号公告)建立认证标识管理制度,并督促获证企业规范标注认证标识。

(四)建立统一监管机制。将获得绿色建材认证资质的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纳入统一的监管目录库,实施行业管理与资质监管相结合的联合监管,促进绿色建材检测认证机构落实主体责任。


0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1年广东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项目

时间

项目领域

2020/

12/29

试点项目的优先发展方向
1.农业农村方面;2.服务业方面;3.社会管理与基本公共服务方面

项目

分类

项目条件
试点
项目

(一)推荐项目应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体现区域或行业的发展优势与特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试点示范价值。

(二)项目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有一定的标准化基础与项目实施条件,并具备实施项目所必需的政策、人才、资金等基本保障。

(三)项目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组织或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办事机构,农村基层组织等。

(四)项目申报单位须遵纪守法。近三年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失信记录。

示范
项目

(一)征集范围:2018年10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通过终期目标考核且被评定为“优秀”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

(二)示范项目申报单位全员标准化意识高、实施标准的自觉性强,标准化成效显著。原试点(示范区)构建的标准体系科学、合理、适用、先进、完善,可复制性强,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意义(提供标准体系框架图及成效等说明文字)。

(三)示范项目申报单位决策层要求持续改进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成效、提高标准化示范带动能力的愿望强烈,高度重视试点经验的总结、提升和宣传推广。其经验被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推介或在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的培训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四)申报单位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失信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项目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组织或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办事机构,农村基层组织。


05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0年度深圳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指南的通知

项目

时间

项目领域

2020/12/2

12/24

本年度科技创新券重点支持研究开发服务、技术转移服务、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

项目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者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机构;

具备较强能力服务机构在深圳市或者深汕合作区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本年度科技创新券重点支持研究开发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且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科技服务资质(见表1)

(三)申请单位应当具备科技服务能力,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从事相关科技服务一年以上的业务基础;

(四)申请单位需提供由国家或者省市批准的资质证明、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如:由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市场指导价格)。事业单位所提供的科技服务收费应当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和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五)入库服务机构的有效期为三年,每年的服务内容以当年的服务机构申请指南为准;

(六)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七)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八)申请单位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06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0年度深圳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指南的通知

项目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24日(截至18:00)

项目条件

(一)创新券兑现需满足下面全部条件:

1.申请单位是深圳市科技创新券已入库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与持券单位签订了科技服务合同、接收了创新券并按服务合同约定完成了相关科技服务事项;

2.科技创新券仅支持2018年1月1日(含)之后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协议);科技创新券支持的服务

内容以合同签订日期所在年度审核入库的服务内容为准;

3.服务协议(合同)的双方应无任何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4.企业持创新券缴费的科技服务项目的兑现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服务总费用的50%,实际资助金额以创新券兑现金额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现:

1.未按要求提供兑现申请材料(如自筹资金财务凭证、服务证明材料等)的项目,不予兑现;

2.未按服务内容要求使用创新券的项目,不予兑现;

3.科技服务合同(协议)签订日期和科技服务项目完成日期不在资助期限,不予兑现;

4.持券单位与服务机构存在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不予兑现;

5.服务机构提供的间接服务(如外包服务),不予兑现;

6.已申请或取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的项目,不予兑现;

7.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项目,不予兑现,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