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不容错过的最新扶持项目

2020-12-30 12: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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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重大科研平台自主攻关领域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

项目领域(一)

前沿技术预见研究扶持计划

主要目标是准确掌握未来科技创新发展方向,科学合理谋划布局重大科研平台,培育内生增长的原创型产业

资助金额

成果要求

每个研究方向选择一个综合评审结果为通过且评分最高的申报项目,最高按经核定总投资的10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2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相关领域研究报告,分析细分领域关键性和颠覆性技术、相关技术的经济社会效益、目前成熟情况、拥有领先优势国家的研发进展情况、制约发展因素等内容,提出未来重点发展领域

遴选适合深圳的技术发展方向,收集挖掘高引论文、专利及专家学者等分布情况;

形成相关技术转移转化路线图

提出需前瞻布局的重大科研平台,并详细描述其功能定位和初步方案。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深圳市管理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咨询机构、研究机构,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丰富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前沿科技资讯的经验

(2)具备组建高水平专家顾问团队的能力,须提供相关专家确认函

(3)聚焦前沿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研究,近三年为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提供科学技术、产业应用类专业咨询服务案例不少于10个,所涉及的案例应当已结题并完成验收。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无不良科研行为记录,拥有丰富的相关领域科学技术与产业应用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可以顺利组织实施多形式调研和专家访谈等必要活动。近三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关于高技术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课题研究。

项目领域(二)

基本原理探索和技术概念验证扶持计划

主要为尚未完成项目建议书审批,基本原理和技术概念尚未得到验证的重大科研平台设立,支持开展理论分析、建模与仿真,通过搭建概念验证系统,验证重大科研平台基本原理的有效性。

资助金额

成果要求

每个研究方向选择一个综合评审结果为通过且评分最高的申报项目,最高按经核定总投资的10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完成概念验证平台建设,形成相关重大科研平台总体方案论证报告,提出重大科研平台总体目标、基本构成、功能特性、主要内容和关键核心指标,分析重大科研平台的技术可行性。

相关内容需附学术论文等研究成果作为佐证材料。

申报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须为深圳市管理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可以独立或联合相关国内科研单位共同申报,项目团队成员须不少于10人,全职人员(项目单位自聘人员或双聘人员年工作时长不低于10个月)比例不低于50%。多个单位共同申报的项目,须以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共同申报单位之间合作模式、任务分工、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牵头申报单位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条件一: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无不良科研行为记录。

牵头申报单位须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校、科研机构:

(1)申报单位为相关领域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的依托单位或承建单位;

(2)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相关学科领域当年度全球排名前1%;

(3)作为牵头单位或共建单位参与过相关国家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条件二: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项目单位的全职研究人员(项目单位自聘人员或双聘人员年工作时长不低于10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主持过相关领域的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担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负责人;

(2)曾主持过863、973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担任国家重点型号任务副总设计师及以上;

(3)担任申报时最新年度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或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前200名大学的讲席教授或等同职务,曾主持过两项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4)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并为主要完成人。

项目领域(三)

核心技术攻关和工程化验证扶持计划

主要为基本原理和技术概念已得到验证,但关键技术尚未攻克、重点设备尚不具备生产能力、相关软件尚需开发的重大科研平台设立,支持自主研发一批重大科研平台建设过程中所必需的关键技术、核心零部件、重点设备和应用软件,建设重大科研平台整体或分系统原理性样机,验证关键技术的可行性、实用性和可靠性。

资助金额

成果要求

最高按经核定总投资的100%给予资助,相关项目总投资合计不超过重大科研平台项目总投资的15%,单个项目最高予以2亿元支持。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资助资金根据项目关键节点指标完成情况和检查评估情况分期拨付。

相应领域学术论文、技术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关键零部件和重点设备实体等。

申报条件

1.核心技术攻关和工程化验证项目所属重大科研平台的牵头建设单位,可以独立或联合该领域具有顶尖研发实力和一流科研队伍的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直接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多个单位共同申报的项目,须以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共同申报单位之间合作模式、任务分工、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项目团队成员须不少于20人,其中全职人员(项目单位自聘人员或双聘人员年工作时长不低于10个月)比例不低于50%。

3.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项目单位的全职研究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主持过相关领域的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担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负责人;

(2)曾主持过863、973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担任国家重点型号任务副总设计师及以上;

(3)担任申报时最新年度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或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前200名大学的讲席教授或等同职务,曾主持过两项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4)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并为主要完成人。

项目领域(四)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自主研制扶持计划

主要是基于重大科研平台建设过程中衍生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支持进一步深入研发通用和专业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降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对外依存度。

资助金额

成果要求

最高按经核定总投资的100%给予资助,最高予以重大科研平台项目总投资5%的支持,资助资金根据项目关键节点指标完成情况和检查评估情况分期拨付。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工程化样机

申报条件

1.重大科学仪器设备所属重大科研平台的建设单位,可以独立或联合该领域具有顶尖研发实力和一流科研队伍的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直接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多个单位共同申报的项目,须以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共同申报单位之间合作模式、任务分工、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项目团队成员须不少于20人,其中全职人员(项目单位自聘人员或双聘人员年工作时长不低于10个月)比例不低于50%。

3.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项目单位的全职研究人员,并在相应领域具备突出的学术研究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主持过相关领域的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担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负责人;

(2)曾主持过863、973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担任国家重点型号任务副总设计师及以上;

(3)担任申报时最新年度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或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前200名大学的讲席教授或等同职务,曾主持过两项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4)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并为主要完成人。

项目领域(五)

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建设扶持计划

围绕信息、材料和生命科学与技术领域之间,以及上述学科同其他学科交叉研究方向,根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一体化建设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催生一批跨学科技术研究成果。

资助金额

成果要求

最高按经核定总投资的50%给予资助,资助资金根据项目关键节点指标完成情况和检查评估情况分期拨付。

完成相应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建设

申报条件

1.牵头单位须为深圳市管理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项目团队须不少于20人,其中全职人员(项目单位自聘人员或双聘人员年工作时长不低于10个月)比例不低于50%,可以独立或联合该领域具有顶尖研发实力和一流科研队伍的国内高校或科研院所,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多个单位共同申报的项目,须以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共同申报单位之间合作模式、任务分工、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 牵头申报的企业须还符合以下条件:

(1)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

(2)近三年各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不满10亿元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低于5000万,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10%;营业收入总额10亿元以上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低于7000万,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7%;

(3)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有稳定的合作关系。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大力促进5G创新应用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资助领域

申报条件

加快建设5G特色应用场

1.鼓励5G与垂直行业的融合应用。

2.运用5G技术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3.着力推进5G数字政府建设。

4.打造5G特色应用示范园区。

着力推动5G应用技术创新

5.开展5G应用领域核心技术攻关

6.支持5G应用领域创新载体建设。

积极扩大5G产品市场规模

7.支持5G核心产品产业化发展。

8.鼓励5G模组及芯片规模化应用。

9.激发行业终端产品消费活力。

加快完善5G网络服务体系

10.鼓励建设5G行业专网。

11.提升深圳5G试验网开放应用水平。

努力营造5G领先应用生态

12.支持5G应用标准研制。

13.支持5G应用测试平台建设。

14.支持扩大5G行业影响力。

稳步建立5G产业保障机制

15.建立健全5G创新应用工作机制。

16.加大资金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