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不容错过的最新申报项目

2020-12-30 12: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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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项目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申报时间申报数量

2020.12.22

2021.1.25

1.企业、科研院所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2.未建有工程中心的高等院校可申报1个。已建有工程中心的高等院校根据2020年度动态评估情况确定申报指标,其中:粤东西北地区公办本科高校和省一流高职院校已建工程中心未超过4个的,每校可申报1个;其它高校在动态评估中有主动撤销或合并的,每校可申报1个。

报条件

(一) 单位规模。

依托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少于150万元且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研发经费超过3000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高等院校申报须依托省“冲补强”重点学科或品牌专业及高水平专业群,且近3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科研院所单位近三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

) 科研条件。

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研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队伍,珠三角地区申报单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粤东西北地区申报单位不低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三) 科研成果。

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单位近3年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

(四) 管理机制。

申报单位原则上已建有市(区)级科研平台,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五) 鼓励有较强创新实力的新经济企业建设工程中心。

新经济企业是指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未达到5000万元,但拥有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增长潜力大的企业(近3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或奖励)。新经济企业获得股权投融资500万以上或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高于500万元的,不受申报条件(一)、(二)限制。

(六) 对粤东西北地区给予倾斜支持。

鼓励粤东西北地区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工程中心,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条件(二)核算(惠州市的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江门市的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肇庆市的高要区、四会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可参照粤东西北地区的条件申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示拟筹建广东省动力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届)有关情况并征集意向委员的通告
项目时间申报条件

2020.12.14

2021.1.1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拟筹建的广东省动力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届)的名称、专业领域、筹建单位、业务指导单位、秘书处承担单位等进行公示,并征集愿意加入该技术委员会的意向委员。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
申报时间申报名额

广东省

2020.12.162021.2.22

深圳市

2020.12.25至2021.2.5

广东专利奖授奖实行限额制,

广东专利金奖数量不超过20项,

广东专利银奖不超过40项,

广东专利优秀奖不超过60项,

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均不少于同类别奖项的70%

广东杰出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

项目分类申报条件
广东专利金奖
银奖、优秀奖

1.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实施单位;

2.申报专利在开展评选活动通知发文日前一个月,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3.该专利权有效、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4.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5.该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

6.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7.该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广东专利奖。

8. 各申报单位同一技术领域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发明实用新型项目按照国际专利分类法(IPC分类)分为机械、光电、材料、电学、通信、化学及医药7个专业组,外观设计单独设组。

广东杰出发明人

1.申报人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

3.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候选人;

4.申报人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并且为获得授权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5.专利已实施或运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

6.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或者发明人资格纠纷;

7.申报人未获得过广东杰出发明人(广东发明人)奖。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申报首批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
项目时间必备条件

2020.12.11

2021.1.15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内有典型案例。

2.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3.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4.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遴选条件》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项目分类项目条件
直接认定省级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国家和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依托企业、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牵头单位、省级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企业、智能制造领域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根据企业自愿的原则,由企业填写申请表格后经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于2021 年 1 月 15 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经确认后即可成为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
智能制造
装备领域

(一)智能制造装备产品拥有自主品牌及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能够代表行业发展趋势,引领行业发展方向。

(二)企业设有或正在建设研发机构,至少拥有 1 项以上智能装备领域核心发明专利

(三)企业研发制造的智能制造装备具有较广阔的应用市场,在省内或国内已有一定的销售规模,或与其相关联企业(包括母公司、集团)建立了稳定的应用渠道。

关键
软件领域

(一)拥有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

(二)企业研发的软件具有较广阔的应用市场,在省内或国内已有一定的销售规模。

(三)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及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

信息网络
基础设施

(一)能够为制造业企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供第三方独立服务,并在广东省内有 3 个以上典型案例

(二)产品或服务具备 OT/IT 深度融合特点,产品技术先进、商业模式创新。

智能制造系统
解决方案领域

(一)主营业务为智能制造研究、开发和生产以及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开展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服务。

(二)在所属行业领域处于国内乃至国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能够代表行业发展趋势,引领行业发展方向。

(三)企业设有或正在建设研发机构,至少拥有一项以上所在领域核心发明专利,整体技术水平居行业领先。

行业
组织领域

(一)运作规范、规章制度健全,经营规范,有明确的发展规划与年度目标。

(二)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服务人才队伍,平台从业人员 20 人以上,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达到 50%以上。 

(三)2019 年在业内开展有较大影响力的智能制造方面成功服务案例 3 项以上

智能制造
人才领域

(一)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在智能制造领域专业与 3 个以上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学生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学生实习基地,聘请技师、高级技师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担任指导教师。

(二)科研院所应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研发团队和管理团队,研发的技术和产品具有国内先进以上水平,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三)企业与有关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等有实质内容、具体项目的校企合作,通过订单班等形式共建 3 个以上智能制造相关学科专业点

智能制造
金融服务领域

(一)在广东省内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

(二)经营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融资服务创新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较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现有 3 款以上可服务于智能制造领域的特色金融产品。

(三)服务业绩较突出,在智能制造领域内有良好的声誉和一定的品牌影响力,2018、2019 年度有 10 个以上智能制造领域服务案例,用户满意度较高。

智能制造
试点示范领域

(一)项目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二)项目智能制造模式在全行业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项目单位愿意主动配合总结经验,推广模式。

(三)项目已经建成,并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