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会火热进行中,企业蹭热点需谨慎!

2023-08-01 16: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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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会火热进行中

企业蹭热点需谨慎!


目前,成都大运会(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正在火热进行中,与大运会相关的话题也成为时下讨论的热门。


合理地搭乘大运会流量的东风,能为企业带来一定的曝光量。但与此同时,蹭“热点”还需注意不能越过知产保护的红线,侵犯他人权利。


下面,国海智峰的老师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大运会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范围。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包括:

(一)成都大运会的名称、会徽、会旗、会歌、口号、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及其它以大运会名称注册的各种社交平台帐号等;

 

(二)成都大运会的火炬、奖杯、奖牌、吉祥物等专用物品的设计,以及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而创作的纪念章、纪念品等; 


(三)成都大运会举办或者委托他人创作、举办并约定由成都大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享有权属的与成都大运会有关的宣传、表演、书刊、影视、音乐、火炬接力、开幕式和闭幕式创意方案、计算机软件等其他作品;

 

(四)其他与成都大运会有关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商业秘密、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前款所称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和缩写。


企业具体哪些生产经营活动易涉及以上范围,从而导致出现侵权行为呢?


我们来看看下列侵权案例:



大运会

「侵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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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例一】

2021年3月25日,四川成都武侯区浆洗街街道的食尚川菜馆为了促进经营,擅自将其店名命名为“大运川菜”,并在其外卖店的点餐界面设置“爱成都,迎大运,大运川菜”字样宣传语。2023年2月11日,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 


【案例分析】

此案例中,经营主体食尚川菜馆涉嫌使用成都大运会的名称,编造与大运会之间的联系,采用横幅与宣传口号的方式进行引人误解的线下以及线上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误认为该川菜馆与大运会赛事存在特定联系,获得更多流量从而获得不正当利益,最终受到行政处罚。因此,企业未经许可,不可擅自在商业活动中,在其经营场所及周围的广告宣传、店铺指示牌上使用成都大运会的名称、宣传口号。


02

【案例二】

某环保科技公司擅自在阿里巴巴网络平台的店铺中,宣传和销售带大运会标志的卫生间产品。相关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


【案例分析】

此案例中,经营主体环保科技公司不仅未经许可便在商业宣传活动中使用大运会标志,侵犯了大运会的特殊标志权,还因为其宣传时擅自将大运会与其经营范围内的卫生间产品联系在一起,误导消费者认为大运会的赞助产品包括该卫生间产品,因而对大运会的形象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最终受到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


03

【案例三】

某不锈钢公司未经许可,在视频平台通过账号发布了多条大运会吉祥物—— “蓉宝”的宣传视频,公然为其违规生产的蓉宝不锈钢雕塑做宣传,损害了赞助商、特许商的权益,判罚人民币5000元。


【案例分析】

蓉宝是成都大运会官方吉祥物,其原型是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大熊猫“芝麻”。而销售大运会周边产品例如吉祥物相关产品也是企业常见的侵权方式。此案例中,经营主体不锈钢公司擅自销售“蓉宝”不锈钢雕塑,并在其官方宣传账号上发布“蓉宝”宣传视频,误导消费者认为其与大运会相关,涉嫌生产、销售侵犯大运会知识产权的产品,侵犯了大运会吉祥物的外观涉及专利权。



这些地方值得注意!


此外,不仅企业在经营宣传过程中需要保持对他人已取得的知产相关权利范围的敏感谨慎,个人在讨论大运会相关赛事时也需注意。



大家在观看赛事时,可以对赛事进行拍照和录像,但私自将录制的视频、或者赛事视频的剪辑在社交平台上进行传播,也有可能构成著作权利的侵权,面临赔偿风险。


国海智峰小课堂

最后,国海智峰的老师来考考大家:


在特许经营店购买得到的大运会特许商品,下列哪个行为正确?


A.不喜欢了,在二手市场出售  

B.不能进行二次销售 

C.在非赞助商家商业场所摆放 

D.非赞助企业在业务活动中作为礼物赠送给客户


正确答案: B


你答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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