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020-10-23 16: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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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唐山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每年5月-6月


01

申报条件

基础条件




(一)申报企业具有唐山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二)建有科研、生产基地有控制权


(三)建有研发机构(经市级以上认定的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技术创新成果实际应用成效显著;


(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1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1500万元以上


认定基础标准




(一)具有较强竞争力和领先地位

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本市同行业处于先进水平;


(二)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

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2%以上,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育;


(三) 具有行业带动作用性和自主品牌

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已形成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近3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现金流量充足。建立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较强应用新技术能力和示范作用

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在增加品种、提高质量、节能减排、提高效益等方面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六) 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

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形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02

项目红利


政策扶持,鼓励奖励,政府推广

03

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唐山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关于修订<唐山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了解详情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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