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新评定国家A级物流企业奖励实施细则

2020-12-04 16: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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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根据A级物流企业评定结果组织资金申报,每年一次。


01

申报条件


唐山市新评定的国家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

02

项目红利


当年唐山市通过国家A级及以上评估的物流企业,按等级一次性奖励资金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奖励。


在政策实施期内,已获得过奖励资金的升级企业一次性补差计奖未获得过奖励资金的升级企业,按新认定级别给予奖励


同一企事业单位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奖励或补助。


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和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奖励资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对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支持资金的行为,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03

政策文件


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修订)〉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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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