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阅读
申报范围及管理部门
(一)引进的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及相当层次人才,本地培养和引进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百人计划”人才(团队)及相当层次人才,来唐创新创业的国外顶级高层次人才(团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本地培养和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省“巨人计划”人才(团队)(市委组织部)。
(三)整建制引进的国内外高校、国家级科研机构;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等在唐山设立或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唐山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总部或研发机构(市发展改革委)。
(四)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全职引进的职业经理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的博士后、博士;新全职引进到唐山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团队或个人,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5名、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的选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项目红利
市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资金,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支持,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对引进的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及相当层次人才,给予100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贴和200万元安家费,并根据贡献情况最高给予不超过1亿元综合资助。
(二)对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及相当层次人才,给予200—1000万元科研经费奖补和100万元安家费;对引进的省“百人计划”、省“巨人计划”人才(团队)及相当层次人才,按省补贴标准给予1:1配套支持。对本地新培养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及相当层次人才,省“百人计划”、省“巨人计划”人才(团队)及相当层次人才,除安家费外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待遇。
(三)对国外顶级高层次人才(团队)来唐创业创新的,给予500万—2000万元资金支持。
(四)对整建制引进的国内外高校、国家级科研机构,给予不低于1亿元支持;对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等在唐山设立或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唐山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总部或研发机构,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支持。
(五)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全职引进的职业经理人,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按年薪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六)对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的博士后、博士,给予15万元安家费;对新全职引进到唐山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给予1万元租房补贴,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补贴期3年。
(七)对全职引进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一年内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以上的企业,或者硕士研究生5名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为我市引进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中介机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八)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开展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年培训企业家2000人次以上。
(九)对纳入省级以上人才项目资助的人才(团队),按省标准给予1:1配套资助;列入市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助。
(十)每年选拔20名左右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其中青年科技人才不低于50%,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资助。
(十一)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团队或个人,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代表河北省参加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的前5名选手,分别给予每人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和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代表唐山市参加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的前三名选手,分别给予每人5000元、3000元和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唐山工匠”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的选手,分别给予每人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二)同一人才(团队)项目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 。
政策文件 了解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